从小就喜欢书。
在幼儿园时,我们家有《小朋友》,《儿童时代》。
上了小学一年级,觉得自己已长大了,不再满足于到地摊上去看一分钱一本的小人书,于是向妈妈要求,要买一本属于我自己的“大书”。
妈妈一口回绝。
左邻右舍除了课本,没哪一家有书。我家已经显得有点“脱离群众”。六五年的秋天,风声一阵紧一阵,“山雨欲来”的形势,保持低姿态为妙。
不泄气。本来也没希望妈妈会马上答应。一次努力不行,还可以再接再厉。
我的地位很有利。爸爸还在农村搞“四清”,我是家里的男子汉。虽然力气还不够去担水,其它的活儿已经颇会做一些了。只要好好表现,继续和妈妈讨价还价是有本钱的。
首先是做早饭。
妈妈身体不好,在家休息不上班,早晨起不来。我的早饭是自己做的。
饭简单,只是热热前一天的剩饭。
难的是“火”。
那时电很稀缺,我们家算是比较“奢侈”的,用个二十五支烛光的电灯。邻居大多只舍得用最小的灯泡,十五支烛光。唯一的电器是收音机。做饭只能用“火”。
“火”在大汽油桶改装的炉子里。烧煤。煤是厂里给职工供应的,主要有两种:“二洗渣”和“泥煤”。我们厂是钢铁厂。钢铁厂下属有焦化厂。焦化厂炼焦碳,第一步是“洗煤”。把原煤放到水里搅拌,煤轻石头重,去掉下层的“渣”,留下的就是用来炼焦的精煤。“一洗”是粗洗,渣里煤少石头多,没法用。“二洗”是“精洗”,渣就分给职工烧“火”。煤的细粉混在水里,沉淀下来就是“泥煤”。
冬天,“火”放在房间里,兼顾取暖和做饭。夏天就搬出去。
每天做完晚饭,要“封火”。先“和煤”,用二洗渣,泥煤再加一点“烧土”,加水和匀。和好的煤放进炉子,盖在火的上面,保证火过夜不熄灭。煤的中间用“火柱” – 手指粗的一根铁棍,戳一个洞,让煤气可以从洞里上到烟囱,再冒出去。要是这个洞不通了,煤气会从“火”下面冒到屋里,那是要命的。每年都会有人被“火”里冒出来的煤气毒死。
早晨起来,“封火”的湿煤已被烧成了硬硬的一大块, 要用“火柱”把它打开,这叫作“通火”。
我只比“火”高半个头。必须搬个凳子踩上去才够得着。力气不够,得再拿个鎯头敲“火柱”的头,才能打开“封火”的煤团。
火弄好,早饭就容易了。顺便把妈妈和弟弟妹妹的饭也准备好,放在边上等他们起来吃。我自己吃饱,然后去学校。
下学回来带弟弟妹妹。
帮妈妈做饭。
去菜场排队买菜。
晚上“和煤”。
不提买书的事。也不向妈妈提任何要求。
妈妈心里有数,乐得享受我的优良表现,也绝口不提给我什么奖励。
狐狸尾巴过了几个星期还是露出来了。忸忸捏捏地和妈妈再提买书的事。
妈妈这次倒没再拒绝。只提了个附加条件:书可以买,但买书的钱得我自己筹集。
这难不倒我。
宿舍里经常有个“断胳膊”来收破烂。他的左胳膊打仗受伤被锯掉了。吆喝起“破布烂棉花”来,尾上带个拐弯,声音还挺好听的。一个牙膏皮就能换两分钱。不过大家都说他会在秤上克扣人,所以要有多的破烂,还是到几里路外的废品收购站去合算。
钱来得比我预计的还快。
因为我家买到了肉骨头。
肉骨头分两种。一种是腿骨,剔得干干净净,就一根干骨头,别想有肉星沾在上面。买回来煮熟了,拿斧头砸开,里面有一根圆圆的骨髓。好吃就好吃在这根骨髓上,可惜太少。另一种是脊骨,这就妙了。屠宰师傅手段再高,也无法把贴在脊骨上的肉剔干净。拿脊骨煮汤,味道和腿骨不可同日而语。多煮一煮,脊骨边上薄的一圈我都能咬下来嚼着吃。嚼起来酥酥的,里面是棕色的组织。一节一节的脊骨掰开,也有骨髓。骨缝里还会有些残留的肉。“好肉生在骨头边”,这肉虽少,吃起来恰足以逗起你的馋虫,象“泼墨大写意”国画里的留白,会激起无限的想象,比真吃到大块的肉都更引人回味。
最妙的是吃剩下的骨头可以卖钱。肉骨头一毛二一斤,剩下的骨头能卖到六分。
肉要肉票,骨头不要。所以肉每年过年都能吃到,骨头却不一定。
偏偏那个月我们家就买到了脊骨,还是两付。记忆里我家买到两付脊骨,仅此一次。所以人的运气相当重要。运气不好,喝凉水会塞牙。运气来了,就能吃到肉骨头。
两付脊骨吃完,剩下的骨头有好几斤。这肯定不舍得给“断胳膊”,一定去废品收购站。
路有点远,妈妈不放心。于是我叫了隔壁的阿虎陪我。他刚上初中。有他陪着,不必怕路上有坏孩子拦住我抢钱。
骨头放进篮子里,拎起来沉沉的。
我家的篮子是妈妈从南方带来的,不象邻居的元宝形草篮子,是方的。编篮子的是竹条,看上去要精致些。平时我是绝不会带这个和别人不一样的“女式篮子”出去的。
那天心情不一样。再说,我家的篮子也确实比别家的轻巧些。
远道无轻载。刚出门恨不得跳着走,不到两里路下来,脚步有点拖了。不过不能示弱,要阿虎帮着拿就太丢面子了。
路旁有个水坑。
阿虎说要是把骨头在水里泡一泡,份量会重一些。
立刻同意,正好也让酸酸的胳膊歇一歇。
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泡过的骨头好象真的重了不少。
越走越重。胳膊麻了。不停地换手。
一路走,一路念叨,“这不是骨头,这是书,这不是骨头,这是书,。。。”
那一篮骨头竟然卖了将近五毛钱!
妈妈特别奖励,加几分给凑成五毛。
要买的书早就想好了。是《文明地狱》。广播电台刚开始连播。因为老停电,故事听得断断续续,真急得死人。
新华书店在厂门口,十字路口的拐角上。门脸儿很排场,光售货员就有十几个,在附近市场所有的店里算是最大的之一。高高的书架在柜台的后面,要买哪本书必须售货员给拿。买什么书都得预先想好,要是拿来你又不买了,那是会遭白眼的。买前不能翻看,不然会被说:“翻脏了怎么办?”
进了书店,刚比柜台高一点。踮起脚来看柜台后书架上的书。看过来,看过去,不知道怎么开口。
看得久了,过来一个售货员。挺和气,问我:“你自己来的?“
大概他没见过小孩儿自己来买书。
一阵紧张。要是人家不卖给我怎么办?
还好我戴了红领巾!
行个少先队礼。
“叔叔,我要买《文明地狱》。”
“我给你找找。“
要是店里没有《文明地狱》怎么办?心跳加剧,血压升高,恨不得跳进柜台,爬上书架去看。
那个售货员看过书架,居然没回头,直接进了书架边的小门,不见了!
汗急出来了。嘴巴特别干。该等在那儿,还是问问别人?
总算把那个售货员等来了。他手里还捧着一本书。笑咪咪。
“这书卖得挺快。昨天才又进的货,还没上架呢!”
松一口气。
交了钱,拿好书。不舍得离开。
书价是三毛二,兜里还有一毛八。
再看看。
售货员这次明白了。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
“《工农兵故事会》第二集,正好一毛八,好不好?”
当然好!
好得不能再好!
于是我不光买了我的第一本“大书”,我还买了我的第二本!
以后买过很多书,但买书的兴奋和激动,再也没有超过这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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