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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花蓮縣稅務局提醒,房屋若有頂樓加蓋、外推擴建、騎樓圍封或其他未辦保存登記的增建,只要屬房屋的一部分,辦理買賣、贈與、交換等移轉時,也應一併申報契稅。
房屋稅課徵對象,除依法辦理保存登記建物外,也包括附著於土地的各種房屋,及增加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因此未辦保存登記的增建部分,不會因沒有登記就不必申報或課稅,民眾移轉房屋時,仍應將這些增建部分納入契稅申報範圍。
稅務局指出,房屋若有未辦保存登記的增建,辦理契稅申報時應一併申報,並在契稅申報書勾選「未辦保存登記部分一併移轉」,同時於公契載明增建部分一併移轉,如此一來,不僅能完整反映實際交易標的,也能避免日後因契約記載不清,引發產權或稅務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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