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到1分鐘被迫請1小時事假!他跟人資力爭 律師解答:已觸法

一名網友在Threads發文抱怨,因為上班遲到1分鐘,依照公司規定必須請1小時事假,讓他忍不住發問:「這件事有合理合法嗎?」貼文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不少人直呼公司規定「不合法」,也有人分享自己公司類似的考勤制度。
原po隨後在留言區表示,在剛入職時也有跟人資反映過此事,但當時被搓湯圓搓掉了,這次則是直接向人資主管反映,希望可以得到合理回覆。目前是沒打算請假,等之後談完再決定。
多數留言認為,遲到短短幾分鐘就要求員工請整整1小時的假並不合理,「不合法,只能按時間比例去扣」、「遲到1分鐘只能扣1分鐘的錢」。也有人對自身公司制度提出質疑,「我們公司是遲到1分鐘,可以選請假半小時或考勤扣5分,這樣合法嗎?」、「之前公司遲到1分鐘要請半小時假,這也不合法?」
不少人也以幽默方式回應,認為既然被要求請1小時假,就應該把假請好請滿,「那就順勢給自己1小時的假」、「請1小時就直接離開公司,吃完早餐時間到再回來」、「那就1小時後再回來上班」,原po則表示:「但我人都到門口了,不想再走出去找地方打發時間。」還有人諷刺制度,「記得下班遲到1分鐘,也要請公司給加班1小時喔」。
也有網友寧可讓公司依遲到時間處理,也不願浪費自己的假,「我遲到都沒在請,就讓他曠工半小時,實在不想浪費特休或任何休假時數去補」。另有不少人批評不值得待下去,「人事應該要做點人事」、「丟離職單了啊,還慣著他喔」。
此外,還有網友透露曾遇過更嚴苛的薪資制度,公司請假扣薪方式是以固定薪資除以22天計算,再扣除全勤獎金,「讓你誤以為薪資很高,實際算下來,比廉價勞工還不如」。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曾說明,勞基法並未規定員工遲到必須請事假,遲到屬於未提供勞務的時間,雇主只能按「實際遲到分鐘數」比例扣發工資,不能強制勞工請事假或特休假,也不能以半小時或一小時為單位來多扣薪水。雖然在雙方合意下可以用請假代替,但公司不能單方面規定,否則就會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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