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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娜絲颱風釀老家停電 孫騎車接外婆撞倒塌路樹外婆死亡他被判刑

去年7月丹娜絲颱風襲台,強風橫掃中南部,造成台南多處地區停電;洪姓老婦新營區老家停電,馮姓外孫得知,騎車前往載她要帶回麻豆區住處照顧,結果在風雨中自撞倒塌路樹摔車,洪婦傷重不治,馮自首認罪,台南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拘役30日,緩刑2年。可上訴。

丹娜絲颱風去年7月6日晚間11時40分颱風中心於嘉義布袋登陸,隔天清晨6時於桃竹一帶出海,在強風橫掃下,中南部許多房屋、電桿、手機基地台等像被炸彈炸過一樣滿目瘡痍、損失慘重;14級以上強陣風造成台南約1700支電線桿斷裂或倒塌,台電人員搶修12天才全數復電。

判決書指出,去年7月8日晚上,洪姓老婦因新營區住處持續停電,馮姓男子得知後,騎車前往載外祖母要帶回麻豆區住家照顧;當日晚間8時許,馮載著洪婦,由北往南方向,沿下營區台19甲線公路快車道行駛至該公路8.8公里處時,不甚撞上雨中倒塌路樹,因而摔車。

洪姓老婦倒地受傷,送醫診斷有頭部鈍傷併骨盆骨折等傷害,之後因外傷性腦出血併腹內出血死亡;馮姓外孫僅受輕傷,難過不已並自行報警並於警方到場時自首為肇事者,台南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因馮認罪,法院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以簡式審判程序進行審理。

法院指出,依據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道路交通事故照片、檢方勘驗筆錄、台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台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委員會意見書,相關事證與馮的自白相符,認定犯行明確,應依法論科。

法院審酌,馮符合自首規定,依法減輕其刑,考量其沒有前科、與被害人關係、本案發生背景以及被害人繼承人無條件與馮達成調解,願意原諒馮,及馮的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狀況等;馮在本案後應知所警惕,無再犯之虞,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拘役30日,緩刑2年。

去年7月丹娜絲颱風襲台,台南許多房屋、電桿、手機基地台等像被炸彈炸過一樣滿目瘡痍、損失慘重,也造成許多地方停電多日。聯合報系資料照
去年7月丹娜絲颱風襲台,台南許多房屋、電桿、手機基地台等像被炸彈炸過一樣滿目瘡痍、損失慘重,也造成許多地方停電多日。聯合報系資料照

丹娜絲颱風 停電 台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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