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續加關稅 凌駕權力分立
美國最高法院以六比三的票數,認定川普政府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對全球大規模加徵關稅缺乏明確法律授權,是一記對行政權擴張的當頭棒喝。首席大法官John Roberts在多數意見書中直言,課稅權屬於國會,國會若要授權總統徵收關稅,必須以清晰、明確的方式為之。
然而,令人震驚的並非敗訴本身,而是川普的反應;他不僅未對司法裁決展現基本的尊重,反而當場宣稱將改依一九七四年貿易法第一二二條款,對全球商品再加徵一成關稅,並放話關稅「會比之前高得多」。
川普原本倚賴的IEEPA之設計初衷,是在總統宣布國家進入緊急狀態時,得凍結資產、限制金融交易,但IEEPA從未明文授權總統得以對全球進口商品全面徵收關稅。最高法院的裁決正是基於「重大議題原則」與「國會授權清晰性原則」,認定不得將IEEPA解釋為一項「通用徵稅權」。
敗訴後,川普援引「一九七四年貿易法」第一二二條款,宣稱這是「更強有力的法律」;但第一二二條本質上是為處理「重大且嚴重的國際收支失衡」或「美元即將顯著貶值」而設的短期工具,最多僅能課徵不超過一成五的附加稅,且期限不得超過一五○天,除非國會批准延長。
換言之,這是一項具有時限與上限的臨時性權力,既不能支撐長期關稅體系,也不得用以保護特定產業,更須符合非歧視原則。川普如今宣布加徵一成全球關稅,實則是將原本用於平衡國際收支的工具,轉化為政治報復與貿易戰的延續手段,這種「法律拼貼術」仍是行政權的過度擴張。
第一二二條款有三項關鍵限制:稅率不得超過一成五、最長僅一五○天;若要延長,必須經國會立法同意。這意味著川普宣布加徵一成關稅也只能撐五個月;五個月後他若未取得國會支持,措施即告失效。
更重要的是,一二二條的立法意圖並非針對特定國家懲罰,而是處理宏觀經濟失衡;若總統未能提出具體證據,證明美國正面臨迫在眉睫的國際收支危機或美元崩潰風險,那麼此舉將極易在法院再次遭到挑戰。川普以政治語言包裝為「更有力的權力」,卻無法掩蓋其法律基礎脆弱的事實。
川普同時表示貿易法第三○一條與貿易擴展法第二三二條的關稅仍將持續有效。這兩項條款,確實賦予總統較大裁量空間,但都設有程序門檻。三○一條須由美國貿易代表署進行調查,確認他國存在不公平貿易行為,並經諮詢與公聽程序;二三二條則須由商務部完成長達二七○天的國安調查,確認特定產品威脅國家安全,這些程序正是為防止總統憑一己意志「一刀切」式加稅。
相比之下,IEEPA幾乎只需總統宣告緊急狀態即可啟動,一二二條雖然不需事前調查卻有嚴格時限。最高法院此次裁決實際上是在告訴行政部門,貿易政策「再怎麼重要」也不能凌駕於憲法分權之上。川普顯然不願接受這個界線,他改換法條、提高語氣、擴大政治動員,試圖在法律邊緣持續推進關稅壁壘。這種「換法律繼續課稅」的策略,表面上是政策延續,實質上卻是對分權體制的反覆踐踏。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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