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分配另一个成本组件分割结构给一个评估范围。本文描述了如何在不造成实际成本组件分割数据不一致的情况下进行此类更改。
请注意,尽量不要分配不同的成本组件结构的方式修改,导致系统数据库表的不一致,并且在之后修复这些不一致超出了SAP支持的
范围。建议在原有成本组件分割结构上进行修改是系统支持的。
OKTZ分配场景:
假设N期间为使用旧成本组件结构的最后一个期间,N+1需要使用新的成本组件结构:
- 先在系统中打入NOTE 3136485,note包含了后面要使用的程序
- 必须在MMPV进入下一个期间前先更改OKTZ,如果你使用了产品成本计划,为物料创建标记新成本估算使用新的成本组件结构;
- 关闭期间MMPV(当前期间关闭),释放新标准价格;
- 执行当期N关账(比如:订单结算、ckmlcp)
- 一旦当前期间N被关闭,保证N期间不能被记账,运行程序FCML4H_MLCCS_CHANGE为修改了成本组件结构的评估范围(Hana 2022中对应的,程序名字FCML4H_CCS_CHANGE)
注意:这个程序必须执行在期间N+2关账之前(N是当前期间),当你执行完程序FCML4H_MLCCS_CHANGE后会导致当前期间不能记
账,如果你还想对当前期间N记账(在执行了change程序后)需要执行程序FCML4H_CCS_RESET来清除之前程序产生的初始化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