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赛贝收到多起被专利US12114693B2(下称693专利)投诉下架的咨询,经过赛贝的初步分析,大部分亚马逊卖家售卖的戒烟器产品其实并未落入693专利的保护范围,是有明显的不侵权抗辩点的。亚马逊卖家收到针对693专利的投诉下架通知该如何进行不侵权申诉呢?首先我们可以来了解一下693专利的保护核心。
693专利,当前权利人为RDFN FUM NATURAL PROD LTD,是一家专注于天然产品生产的公司,特别是在烟草替代品或相关健康产品领域有一定的市场或技术优势。专利申请于2023年8月22日,享有2022年9月18日的优先权日期,关于发明专利的投诉,如果想从专利无效的角度去做抗辩的话,难度是比较高的。该专利的维权方品牌为Füm。
很多卖家售卖的产品从外形上看起来与Füm的产品较为类似,然而针对发明专利是否构成侵权,主要是以专利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主。693专利只有一项独立权利要求,独权涉及的技术特征相对来说也比较多,独权限定的技术特征越多,说明保护的范围越小,那么对被投诉的卖家来说,不侵权的抗辩点越明显。
赛贝通过查看693专利的审查历史,可以知道693专利专利能够下证也是几经波折的,该专利曾涉及到多次OA答辩。权利人的答辩修改页数涉及206页,修改内容包括权利要求、说明书和相关附图,算是一个大工程了。
最终授权的独立权利要求如下所示:
通过梳理和分析,独权1主要保护的技术特征有:
主体部件:
烟嘴部件:烟嘴部件外表面和内表面大多或完全由金属材料构成;具有烟嘴部件出口、入口以及位于二者之间的气流通道。
主体管部件:管形成壁由金属材料构成,有主体管入口、出口以及位于二者之间的气流通道,且该气流通道与烟嘴部件的气流通道连通。还包括一个插入隔间,其第一端靠近主体管入口,此处管形成壁围绕第一端形成完整管状结构;第二端靠近主体管出口,管形成壁围绕第二端形成完整管状结构;中间区域位于第一端和第二端之间,此区域主体管壁未形成完整管状结构,从而在主体管壁上形成插入隔间开口。
套筒部件:
套筒部件外表面由木材或其他多孔有机材料构成,具有一个包含开口的连接端和一个包含入口端开口的入口端,以及位于连接端开口和入口端开口之间的通道。当套筒部件与主体部件连接时,主体管部件位于套筒部件的通道内,主体管入口位于套筒部件入口端开口内,套筒部件覆盖插入隔间开口,形成一个封闭连续的内部气流通道,该通道位于主体管入口和烟嘴部件出口之间并允许气流通过。
当卖家的产品不满足上述定义的技术特征时,则大概率是有不侵权抗辩点的。
目前权利人正在采取两种方式进行维权:一种是发起中立评估程序,也就是APEX程序,此时卖家需要注意中立评估设定的时间节点,一旦超过相应的时间节点即使有不侵权抗辩点,也很难通过申诉救回链接了;另外一种是普通侵权投诉,这种一般有180天的申诉周期,可以正常通过亚马逊后台进行申诉。
总的来说,面对专利侵权,卖家需要进行认真的调查和分析,找出自己的产品是否真实地造成侵权。如果卖家无法判定是否侵权的,可以联系赛贝,提供相关的下架通知邮件,赛贝可以免费为卖家进行分析是否侵权,并提供相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