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担保业务法律基础知识与实务
#### 一、担保概述
##### (一)担保的法律标准体系
- **担保法**:1995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对人保(保证)和物保(抵押、质押等)的基本原则进行了规定。1999年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适用细节。
- **物权法**:调整物保与人保之间的关系,明确规定了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等方面的内容。
- **其他单行法**:包括《海商法》、《航空法》、《破产法》、《土地管理法》等,这些法律针对特定领域内的担保活动提供了具体规定。
- **适用原则**:
- 新法优于旧法:即同一事项新出台的法律优于旧法。
-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在同一事项上特别法的规定优先于一般法。
##### (二)人保与物保
- **人保**:指通过个人信用或第三方信用来承担债务人的债务责任。特点是以保证人的全部财产作为还款保障。
- **保证期间**:保证人在何种期限内对债务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约定、默认约定以及未约定等情况。
- **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前者指保证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承担保证责任;后者指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履行债务。
- **物保**:指通过特定财产的抵押或质押等方式确保债务的履行。特点是以特定财产的价值作为还款保障。
- **抵押与质押**:抵押是不转移财产占有的担保方式,而质押则需转移财产占有。
- **抵押与质押的关系**:两者都是物保形式,但在实现方式、转移占有等方面有所区别。
##### (三)几种特殊的担保方式
- **最高额担保**:指为一定期间内的连续交易设定的最高限额内的担保。
- **共同担保**:多个保证人为同一债务提供担保。
- **再担保**:原担保人为了减轻自身的风险而寻求第三方为其提供的担保。
- **让与担保**:通过将财产的所有权转让给债权人的方式进行的担保。
#### 二、出具担保时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 **主合同合法有效**: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取决于主合同的有效性。
- **保证范围明确**:明确保证人所承担的保证责任的具体范围。
- **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时间范围应明确并覆盖主债务履行期限。
- **最高额保证**:对于涉及银行授信额度的最高额保证,应争取逐笔确认权以降低风险。
- **附合理条件担保**:例如,以预付款进入指定账户作为担保生效的条件等。
- **代偿条件**:在主债权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应约定争议解决前置机制,避免盲目代偿导致追偿困难。
#### 三、担保业务中常用的几种反担保措施
- **房地产抵押**
- 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需查验不动产登记簿以确认抵押状况。
- 抵押合同与抵押权生效的区别。
- 在建工程抵押需要注意的事项。
- **船舶抵押**
- 船舶抵押权的生效与对抗。
- 船舶留置权及相关优先权。
- **浮动抵押**
- 浮动抵押与固定抵押的区别。
- 抵押财产确定的条件。
- **最高额抵押**
- 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 原则上抵押权不随部分债权转让,除非另有约定。
- **存货质押(仓单质押)**
- 存货质押的占有方式及交付手续。
- 明确货物种类、品质、数量等要素。
以上内容涵盖了担保业务中的法律基础知识与实务操作要点,为企业和个人在选择合适的担保方式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需结合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确保法律手续完备、风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