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比较法

• 一、比较法的基本原理
• 二、比较法的基本步骤
目录

一、比较法的基本原理
• 1.比较法的概念
• 比较法,也称交易实例比较法、市场比较法、市场法,是选取一定数量的
可比实例,将它们与估价对象进行比较,根据其间的差异对可比实例成交
价格进行处理后得到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的方法。
• 比较法的本质是以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为导向求得房地产的价值或价格。
• 2.比较法适用的估价对象
• 比较法适用于同类房地产数量较多、经常发生交易且具有一定可比性的房
地产。
• 下列房地产适合采用比较法估价:①住宅,包括普通住宅、高档公寓、别墅
等,特别是数量较多、可比性较好的存量成套住宅;②写字楼;③商铺;④标
准厂房;⑤房地产开发用地。

• 3.比较法适用的条件
• 比较法适用的条件是在价值时点的近期拥有较多类似房地产的交易。房地
产市场不够活跃或类似房地产交易较少的地区,难以采用比较法估价。房
地产市场总体上较活跃的地区,在某些情况下比较法也可能不适用,如可
能由于某些原因导致在一段较长时期很少发生房地产交易。
• 运用比较法估价需要消除以下三个方面的不同所造成的可比实例成交价格
与估价对象价值的差异:①特殊交易情况与正常交易情况不同;②成交日期
与价值时点不同(实质上是这两个时间的房地产市场状况不同);③可比实
例状况与估价对象状况不同。

二、比较法的基本步骤
• 运用比较法估价应按下列步骤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