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绘图函数接受线条设定作为参数并相应地修改生成的图形。您可以为线条指定以下三个要素:
例如:
plot(x,y,'-.or')
使用点划线 (-.)
绘制 x-y 图,在数据点位置放置圆形标记 (o)
,并将线条和标记设置为红色 (r)
。可在数据参数之后,以字符向量形式指定各要素(任意顺序)。请注意,线条设定不是名称-值对组。
给制不带线条的数据点
如果指定标记而不是线型,则将仅绘制标记。例如:
plot(x,y,'d')
线型、标记符号和颜色
可以指明要显示的线型、标记和颜色,下表进行了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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