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商董事涉串謀時任科大副教授詐騙 官稱被告可疑惟不足入罪 「極不情願」下裁定罪脫
2025-05-23 12:58
香港科技大學前供應商男董事被指串謀時任科大兼任副教授楊霖龍,於數項採購中隱瞞楊霖龍在供應商的權益。涉案董事被控2項串謀詐騙和1項欺詐罪,經審訊後,法官謝沈智慧今於區域法院裁定被告3項罪名不成立,但重申並非認為被告無辜,相反被告極之可疑及不可信,法庭是在「極不情願嘅情況下」判處被告無罪,並下令把判詞副本抄送給科大。
未夠法律資料推論作定罪
被告歐陽兆㷨(42歲),為駿科(亞洲)製藥有限公司獨資董事及股東。
法官今頒下判詞,裁定被告3項罪名不成立。辯方沒有訟費申請,法官遂問辯方為何在書面陳詞中對被告的警誡供詞隻字不提,指「你嘅當事人(被告)謊話連篇」,自己曾嚴謹地考慮把被告定罪,「我掙扎咗好耐」,惟從法律上沒有足夠資料作出推斷。
倘控告行為失當可入罪
法官下令判詞副本抄送給科大,並表示若然自己是公營機構,必定不會再聘用被告或有生意來往,又提醒控方起訴時應該謹慎考慮控罪,表明如果被告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我定咗佢罪㗎啦」。
控方案情指,楊霖龍於2002年7月至2019年6月受聘為科大環境學部及化學系兼任副教授,駿科則是科大供應商。楊霖龍曾參與註冊成立駿科及出席業務會議,被告則會處理駿科與科大的業務往來,包括楊所下的訂單。
隱瞞楊霖龍持有駿科股份
駿科於2013年處理了3個楊霖龍有份參與的項目,但楊霖龍和被告都沒有作出申報。其中一次,楊霖龍向科大申請採購3,000公斤矽膠並推薦駿科,後來駿科收到科大約40萬款項。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自己代表楊霖龍持有駿科的股份,雖然廉署人員於2020年在楊的辦公室檢取一份生效日期為2013年6月的終止信託協議書,但被告承認,該協議書是在楊霖龍得悉有人舉報後才擬備,實際擬備日期為2019年。
楊霖龍潛逃海外去年落網正籌備移交回港
另外,楊霖龍於2020年5月被捕,但在保釋候查離港,廉署後來向法庭申請手令通緝;楊在去年4月於波蘭機場落網,律政司已向波蘭當局提出要求暫時逮捕楊,並籌備正式移交要求。
案件編號:DCCC 1001/2022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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