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天桥及升降机上写煽动字句 中年汉认刑毁及危害国安等5罪囚10个月 官:煽动控罪刑罚必从严

2025-04-01 17:58

被告李树铭认刑毁及危害国安等5罪判囚10个月。资料图片
被告李树铭认刑毁及危害国安等5罪判囚10个月。资料图片

53岁男子涉嫌于去年5月至12月期间,损坏位于湾仔和铜锣湾一带的天桥升降机门,并留下煽动字句,地点包括会议道行人天桥和中环广场行人天桥等。他原被控出于煽动意图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和刑事损坏等9罪,被告李树铭今午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4项刑事损坏罪,及一项出于煽动意图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共5罪。国安法指定法官、总裁判官苏惠德指就煽动控罪而言,刑罚必需从严,考虑被告坦白认罪,就5罪判其监禁10个月。

案件编号:ESCC3309/2024
法庭记者:雷璟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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