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民代批興達電廠讓高雄人用肺發電 環保局:加強監督

台灣剛進入「非核家園」,興達電廠3、4號燃煤機組許可證去年到期,這兩天再度運轉引發議員質疑台電未通報、環保局一問三不知;剛進入非核家園,高雄人就為台灣用電犧牲健康。環保局表示,備用機組啟用均全程掌握,將強力監督,並已強力要求台電需於啟動前提前通報,說明原因及預計使用時間。
議員邱于軒指出,興達電廠3號、4號機組是民國74年及75年興建的老舊燃煤組,也是高雄市第二大固定汙染源,它的老舊、汙染一直殘害高雄市民健康,所以每個市長上任都要求燃煤機組立即停機,無奈為了台灣整體電力只能持續老車運轉。
邱說,近日進入非核家園不到3天,興達電廠馬上接力救援,它已經很久沒運轉,上次運轉是在4月份,最重要的是,操作許可在去年9月30日到期,試問「一個沒有牌照的車子可以上路嗎?」「高市府環保局有針對興達電廠的開車重新檢休嗎?」高雄市民不該為台灣人用電而用肺發電、犧牲健康。
高市環保局說明,興達電廠3、4號機組操作許可證期限至113年9月30日屆期,第1次許可展延已駁回申請。第2次申請時未於空汙法規定期限內申請;另依據興達電廠燃氣機組更新改建計畫環評承諾,興達電廠3、4號機組於113年底轉為備用機組,第1、4季不啟動,啟動時機為第2、3季備轉容量率低於8%時,未達備轉容量啟動之條件,3、4號機不得操作。
環保局長張瑞琿表示,台電此次運轉有符合規定,針對興達3、4號燃煤機組於備載8%以下啟動全年可以運轉720小時,環保局將善盡監督責任,即時掌握機組啟用期程並於機組啟動時執行多項管制措施,全力維護高雄的空氣品質。
環保局強調,已強力要求台電公司需於興達電廠燃煤機組啟動前提前通報,說明原因及預計使用時間。環保局並將隨時掌握機組啟動期間備載容量率及派員查核現場操作情形及全時監控管道排放情形,確保符合高雄市電力業加嚴排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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