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以「語文學」為方法,佐以宗教神話,進行中國文學與文化史的研究,自甲骨文、楚簡、金文、篆文等文字的形音義的演變,參證出土文物與傳本文獻,考釋詩、風、雅、頌、賦、比、興等被視為文學類型或作法之前期,其實際代表的意義。詩的本字是寺,詩是寺的孳乳字;援寺庭、寺人予以佐證,則詩原指祭祀中的敬獻行動,在語言凸出後,才變成寺中的祝禱之詞。賦,訓為斂、鋪、布的本義,概括了巫的儀典中不同階段的行動需求。士大夫登高能賦、不歌而誦,係從巫祝通天的祝頌歷經行人的專對,轉型而來。與詩賦同意,比興風雅頌的字形和本義都與巫、楚、樂、歌、舞文化有關,在先秦主要以儒家思想為前導的人文化過程裡,浸潤義理,成為道德境界,比為比德,興為類應,雅為正聲,而頌舞容,轉為六義,形構政教倫理的詮釋,再經魏晉個人意識的崛起,玄學的風行,聲韻說的發現,抒情文的應運而出,文學獨立為一領域,賦比興向語言形式層轉化,風雅頌保存為詩歌體類,並開始分衍為三體三用的體用關係,至唐代孔穎達而達到確立。以此詮釋中國詩的發展,獨出機杼,值得一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