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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公民遇到ICE盤查怎麼做?律師教「首要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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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美聯社)
示意圖。(美聯社)

華盛頓郵報19日報導,美國民眾普遍支持擴大驅逐有暴力前科的無證移民,但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ICE)執法過程曾有美國公民被拘留的案例傳出,在缺乏正當法律程序(due process)的狀況下,美國公民可能被當成意圖傷害美國的犯罪移民。

美國移民律師協會(American Immigration Lawyers Association)前任主席、俄亥俄州執業律師李波德(David Leopold)接受華盛頓郵報專欄作家邦普(Philip Bump)訪問時說,絕對優先權(overriding right)就是保持沉默,「這點應該做為所有人永遠遵守的首要原則」。

李波德說:「你不必提供任何陳述,什麼事情都不必講。你不必對移民身份承認任何事情,其實你也不該承認任何事情。」

不過,有些問題則要向執法人員提出,尤其是遭到便衣幹員盤查時,包括詢問幹員的姓名、公務證件編號,還可以詢問能否自由離開(free to leave)。

李波德表示,遇到移民和海關執法局盤查不代表因此遭到逮捕,ICE逮捕時必須有合理懷疑(reasonable suspicion)、合理根據(probable cause)做為根據,或者出示逮捕令(warrant)。他說:「如果他們沒有這些根據,卻在街上將你攔下,保護自身權益的最佳之道,就是有禮貌的離開,因為你有權自由離開,除非他們能夠解釋為何你不能走。」

ICE人員有時會持行政搜查令(administrative warrants)前往民眾住家,李波德說,這些搜查令是由行政官員簽發,而非法官,民眾不一定要配合辦理,但執法人員經察拿來威脅民眾,得以進屋搜查。李波德說,如果不願接受搜查,必須明確表達。

李波德說,無證移民以及持有簽證進入美國的移民都有權尋求法律協助(a right to legal counsel),在實際案例當中,移民案件是否有委任律師幫忙處理,結果常有天壤之別。他表示,若覺得自己可能被ICE拘留,或者覺得擔心,應該預先備妥因應計畫,包括找好律師;如果移民官員出示文件要求簽字,應該等到徵詢律師意見之後才簽名。

李波德表示,遇到盤查時如果能錄影存證最好,雖然在公共場合錄影完全合法,若官員要求停止拍攝則應配合;ICE官員對於有妨礙執法之嫌的旁觀者也可能逮捕。

對於公民與擁有永久居留權的綠卡持有人來說,李波德分析,遇到ICE盤查或入境時海關詢問只要回答與身份、國籍有關的問題即可,超出這個領域的事情說越多,越可能對自己不利,但拒絕回答則可能讓狀況耽擱更久;不過,美國公民與綠卡持有人一定可以獲准入境,只有法官有權註銷綠卡。非公民拒絕回答海關問題則可能遭到拒絕入境。

李波德說:「不想被檢查的電子裝置,就不要隨身攜帶。」他說,公民與綠卡持有人可以拒絕手機檢查,但手機可能被查扣,結果還是會被檢查。若擔心手機被查可以預先移除資料,設為飛航模式(airplane mode)以防邊境官員透過連線取得儲存於網路的個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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