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客談╱隱性住房排斥與移民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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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年僅27歲的川普(Donald Trump)因涉其集團公寓拒租非洲裔租戶,被聯邦政府起訴並登上全國頭條。那場風波落幕於庭外和解,卻留下了一個深刻問題——即使在民權運動之後,住房歧視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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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世紀後,住房歧視的形式也許不再如此赤裸,但其毒性從未消退,更是在種族問題的基礎上衍生為了移民問題。紐約市自詡為庇護城市,市府多次重申,任何針對移民身分的歧視行為都屬違法。但對於華人新移民而言,這些承諾仍然難以兌現。拒收租房券、不簽租約、不提供收據、明言「不租帶小孩的」、「不要XX地方來的」等現象屢見不鮮。表面上看似零散個案,實則是制度性歧視的冰山一角。
房東的偏見往往建立在個人經驗、程序成本與文化隔閡之上。他們可能因過往不愉快的租房糾紛而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或因認為接受政府租金補貼麻煩重重,而選擇完全排斥租房券用戶。語言與文化的隔閡,更讓某些房東對外來移民心存戒備,甚至採取「以偏概全」的策略避之唯恐不及。
「有瓦遮頭」的承諾,最終卻建立在了沈默與屈辱之上。市府雖明令禁止這類歧視行為,但執法不力、追責無力,法條也形同具文。對於英語語言能力不足、法律知識缺乏的新移民來說,投訴後的處理程序亦冗長曠日。許多人最終選擇沉默承受,租房環境淪為灰色地帶。
在政治氛圍右傾的當下,「向移民局舉報」已不只是危言聳聽,而是一種實實在在的風險。一紙庇護城市的承諾,無法自動守住每位移民的家門。法律若無有效執行機制,只會變成冷冰冰的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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