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模控隆乳失敗害她「大小奶」、官網擅自貼照片 醫師要賠12萬元

陳姓女模特兒指控蔡姓醫美醫師隆乳手術失敗,害她「大小奶」、乳頭位置不正確等,且蔡還未經同意將她的照片放上官網,提告求償267萬餘元,台北地方法院以無法認定手術失敗,但擅自上傳照片已侵害隱私權等,判蔡應賠償12萬元,可上訴。
陳女提告主張,她從事模特兒外拍工作,因工作上需求,經友人介紹於2019年7月15日前往醫美診所,由蔡進行隆乳手術,未料術後有「大小奶」、右乳內側凹陷、右乳乳頭位置不正確的狀況,經她反應後,蔡還稱是「正常現象」,僅要求她保養、推壓按摩即可,但事後狀況仍未改善。
陳女指出,她因信任蔡是專業、知名的醫美醫師,加上雙方間是朋友關係,她並未起疑還繼續向蔡購買醫美課程、介紹他人接受療程,直到2022年初在親友告知下察覺有異,改向另一位醫美醫師諮詢,才知道手術失敗。
陳女也認為,蔡術後也未經她的同意,就為招攬客戶而將她的照片上傳至醫美診所的官方網站,被她發現後蔡才撤下照片,認為蔡擅自揭露她的個資,侵害隱私權情節重大,提告請求蔡賠償手術費、胸部重建費、收入損失、精神慰撫金等,共267萬5000元。
蔡反駁,他術前已經告知手術風險,且過程也符合醫療常規並無過失,指陳女僅空泛說明手術造成高低胸等美醜評價,就指責手術失敗,實屬無稽。此外,蔡也否認未經陳女同意刊登照片,指陳女提出的照片和官網照片並非同一張,另認為陳女提告超過請求權時效,請求法院駁回訴訟。
北院認為,陳女主張大小奶等,僅是單純外觀不如預期,屬於術前說明中所載的併發症「兩側不對稱」的情形,難認手術失敗,且依照手術記錄來看,手術過程沒有異常,無法認定蔡違反醫療常規,醫審會鑑定也是持相同看法,認為陳女此部分主張無理由。
至於官網照片部分,判決指出,蔡未提出任何證據證明刊登照片有經過陳女同意或授權,確實侵害陳女肖像權及隱私權,且網路散播力量無遠弗屆,蔡的行為侵權層面與範圍甚廣,審酌後判蔡應賠償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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