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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台灣進入「大繼承時代」,許多人期待繼承父母留下的房產。然而,在我擔任財務顧問的過程中,看見更多的是另一個現實:不少長輩雖然擁有房子,卻沒有足夠現金支付自己的生活、醫療與照護費用。
90歲的王媽媽就是典型案例。
她一輩子勤儉持家,如今存款幾乎用盡,名下唯一的重要資產,是一間位於台北市士林區、屋齡50年的老公寓。陪伴照顧她的是68歲的長女;還有一子一女,三名子女都已退休,經濟能力有限,無法長期負擔母親日益增加的生活及照護支出。
許多人第一個想到的方法是「以房養老」,既能住在原來的家,又能每月領取生活費,看似兩全其美。但經過完整評估後,我反而建議王媽媽賣掉房子、改租電梯住宅,並將售屋款設立安養信託。
原因並不是以房養老不好,而是對於超高齡、老屋及老老照顧家庭而言,它未必是最適合的選擇。
為什麼我沒有建議她辦「以房養老」? 先說明以房養老不是不好,而是要看適不適合。
首先,以房養老本質上仍是房屋貸款。銀行會依照房屋價值、屋齡及申請人的年齡核定貸款額度,隨著貸款本金逐漸增加,利息也會持續累積,實際每月可領金額可能逐步下降。
更重要的是,若突然需要大筆醫療費、看護費或特殊照護設備,多數情況下也無法一次提領大額資金,資金運用彈性有限。
其次,高齡申請人通常只能核准較短的貸款年限。以王媽媽的年齡,只能核貸7年,當合約到期後,銀行停止撥款,若家屬無力清償貸款,房屋最終仍可能出售或拍賣。對高齡長輩而言,晚年還要面臨搬遷甚至居住不穩定,往往比失去房產更令人不安。
若長輩已無法清楚表達意思,房屋處分、貸款展延等重大財產決定,都可能受到限制,家屬甚至需要經過法院監護程序才能處理。
因此,我給王媽媽的建議是:主動出售房屋。
假設售屋後取得約1,300多萬元現金,扣除相關費用後,可將剩餘1300萬資金全數交付安養信託管理,由信託契約約定每月6萬固定撥付生活費及房租,遇有重大醫療、看護支出,再依契約支付費用。即使未來失智,信託仍可依照原先約定持續執行,確保生活不中斷。
同時,搬到有電梯、無障礙設施及物業管理的住宅,也能降低跌倒風險,減輕68歲長女照顧90歲母親的體力負擔,改善兩代長輩的生活品質。
表格內容提供/景肇梅,製圖/ChatGPT
不少父母總想著:「房子一定要留給孩子。」但事實上,如果自己沒有足夠的生活費與照護資源,最後需要已老年的子女照顧、四處籌措醫療費,甚至因房產問題產生家庭糾紛,留給下一代的反而不是資產,而是沉重的壓力。
真正的財富傳承,不只是留下房子,而是讓自己有尊嚴地安享晚年,也讓家人不用因照顧、醫療與財務問題疲於奔命。
大繼承時代,更值得思考的不是「留多少財產」,而是「如何先照顧好自己」。
當長輩擁有穩定的現金流、安全的居住環境,以及完善的財產管理機制,即使最後留給子女的遺產少了一些,卻留下了更珍貴的禮物~不成為子女的負擔,讓愛與尊嚴都能完整傳承。
真正成熟的財務規劃,不是拚命把資產留到最後一刻,而是讓自己在人生最後一段路,活得安心、有尊嚴,也讓家人少一分牽掛、多一分陪伴。
作者/景肇梅
CFP® 認證國際理財規劃顧問
台灣理財規劃產業發展促進會理事長
因為以房養老本質仍是貸款,月領金額有限且可能逐步下降,遇到醫療或照護的大筆支出也不夠彈性;對90歲長輩來說,貸款年限短、後續風險高。 作者建議先出售台北老公寓,扣除費用後把約1,300萬元交付安養信託,按契約每月撥付6萬元作生活費與房租,並保留重大醫療與看護支出支付機制。 真正重要的不只是把房產留給孩子,而是先確保自己有穩定現金流、安全居住環境與財產管理機制,避免長輩成為子女負擔,也減少照護與財務糾紛。精華 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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